在一場小型辯論中,一個結論被丟出來,它是這麼被論述的,在一般情況下,在一般人的心中,你所說的,所想要闡明的論述,都沒有任何作用,對方所接受的,其實是他已經想要相信的東西,並不是你可能精彩有條理的論述。
事件本身並無所謂的真理與真相,一切只在於人心的論定,也就是主觀,如果只有主觀的認定,那麼客觀在哪裡?依照這樣的推論,真理越辯越明的說法是不存在的。
一個說法或一個故事被說出來,有的人接受了,有的人不接受,有的人相信,有的人不相信,相同的說法相同的故事,卻有截然不同的反應。
有的人因思想而強大,有的人思想薄弱,強與弱之間差異在哪裡,又,什麼是思想強大?我們的思想禁得起考驗與辯證嗎?
有的人相信了基督,固守著。有人相信了佛陀,固守著,有人相信穆罕莫德,固守著。有人相信社會法則,固守著。當人心的渴望與自身的利益與之所信衝突時,矛盾就發生了。這時候的我在哪裡?
如果平時的我們只是輕易而不加辨識地相信著,或是我因我的信仰而相信著,或是我因我的派系而相信著,那這個相信的反撲將是價值體系的崩解,所以,小心我們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