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剛從都市遷來,在租屋處,被人不預期地送上兩個”驚喜”,兩隻剛離乳的小狗。或許我們可以說,從此他們開啟了一個不一樣的人生,與狗狗交集的世界,bra bra bra.....,然而自此,他們出入行動都要考慮小狗的安置,不再自由來去。去年年底,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四隻小狗被放在他們的門口。
我們家去年底,也被放置了兩隻小貓,約兩個月大,都還不能稱其離乳,其中一隻被野狗咬死,一隻活下來。我們家已經有三貓一狗,現在又來了一隻,雖然小貓很可愛,但不是我們去收養認養的,總覺有點被勉強的感覺。
我曾經跟村中的朋友提議,大家來募資,幫村中所有的狗貓結紮,但也不了了之,我想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共識,也沒有強迫性的執法。為此,我把這個問題想一個透徹,也提出我自己的建議和想法,我覺得作為公民,不能只是指出問題,也要提出可行的方法,當大家都提出自己的可行性方案,從這些可行性方案中,我們可以找到共識,這時就可以要求國家幫我們立法。
我覺得台灣的流浪貓狗問題,反映了台灣人對待生命的態度,當棄養寵物的事情一再發生時,接下來棄養兒童,扼殺生命的事情會發生,也不足為奇了。然而我們台灣人是怎樣對待貓狗生殖繁衍這樣的事?
曾經從網路上看到有一位先生,住在東部,為了安置被棄養的狗,弄得離婚負債,我覺得所有隨意繁衍貓狗又棄養的人,每個人都欠了這位先生的債,都製造這位先生的痛苦。
我在此提出我的想法,我的辦法是,”限縮私人的寵物繁殖權”。人民不能再自己繁殖貓狗並販賣。如果你想養貓狗寵物,只能從兩個地方取得,一個是有立案或公營的寵物繁殖中心,一個是寵物收容所。從這兩個地方出來的寵物都要植入晶片,或掛有牌子並結紮,讓檢察人員很容易檢查。建立抽檢機制,凡是家有寵物沒掛牌或植入晶片或沒有結紮的,都可以處以罰款。
在新規定執行前,可以有一段宣導期,在這段時間內,所有的寵物貓狗都要登記結紮,過了這段期間後,則是嚴格執行。
在我自己養貓狗數年後,我深刻地感覺,我自己也是一隻動物,舉凡人的同理心、同情心、情感需求、忌妒、貪婪、追求自由、要求平等對待....,這些特質,人有,動物也有,更別說其他生理需求了。所以佛說眾生平等,不是沒道理。但,有些人,我們之所以說他們具有人的特質,是因為他們懂得理性思考,有遠見,具有先見之明,能夠串聯起所有事件,理清頭緒,進行分析預測....,這些是人跟動物不一樣的地方。我從不否認我具有動物性及人性雙重的特質,但有時候靠動物性不能解決的問題,還是要靠人性中的理性思維去謀求解決,在一個社會裡,能夠理性思維的人越多,能用理性和平解決問題的人也越多,社會也越能趨向和平,這也是我們教育中應該被強調訓練的。
是時候去解決流浪貓犬的問題了,不負責任的繁殖者應該被教育管束。解決完不負責任的寵物繁殖問題後,接下來就是雷同性極高的,不負責任的父母生養並虐待兒童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