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這件事是不是寫在中國人的性格裡?」
JS反對上面的論述,他的論點是,文革這類型的事不是只有發生在中國。
抬眼看看人類鬥爭的過往,只能無奈悲哀的說,這就是人。
歷史上有多少事件是,多數一方人的決定,在後續看來,並不一定是最好,或是最正確的選擇。
我只擔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苦難。──俄國小說家 杜思妥也夫斯基
我只擔心一件事,我怕我們今天為文革所做的反省,配不上在文革中人們所受的苦難。
參考資料
我粗略地數來,蘇格拉底的死刑判決。耶穌基督被一群猶太人推上十字架。希特勒在德國政壇上的出線。劉少奇被踢出共產黨整肅至死,…….。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站在多數人的一方,所做的決定,不一定是最好,或是合乎正義的。看來我們需要的不是選擇正確路線和正確位置的問題,而是訓練自己保持一種高度的警醒,清楚的自覺,不斷地反覆地自我詰辯。
文革是毛澤東起的頭,毛澤東推了一把,毛澤東縱容違法亂紀,結果氾濫成災,傷及眾多無辜者,造成中國文化的浩劫。浩劫過後,距離文革結束(1976年)近四十年的的今天,我們從這駭異恐怖的鬥爭中反思,我想被害者的痛苦、憤怒是很難彌平的,需要政治上的平反,需要國家及加害者的道歉,種種消彌人心痛苦的手法,但是如果事情只是停留在,誰要為這些事負責?或是再引發另一波政治清算,禍亂民生,那麼我覺得,那些在文革中受苦或死去的人太可憐了,因為再次的清算鬥爭,它的本質無異於文革,而這樣的結果配不上當初人們所受的苦,只是淪為一些人鬥爭另一些人的工具。或許我們置身其外的人也可捫心自問,處在那個時空背景下,我有沒有可能因為害怕被邊緣化,加入鬥爭團體。或是想要爭功,踩著別人的頭,去做傷害別人的事。或是年輕不懂事,只是跟著團體瞎起鬨。如果我們可能這麼做,我們怎能責怪當初做出那些事的人,尤其很多都還是不懂事的年輕人。
文革有可能再發生。如果我們只是檢討文革的成因,責備文革的加害人,為受害人做做平反,那麼文革有可能再發生。如果文革的發生,來自於一群沒有獨立思考與獨立判斷的人,那麼缺乏獨立思維與獨立判斷的人民以及青少年就是文革的沃土。
除此以外,想想陳少敏,當大家都舉手贊成把劉少奇趕出共產黨,在那種肅殺的氛圍下,她卻能抵擋眾議,勇敢的說出,這是她的權力。但,只有陳少敏一人而已,其他人呢?如果那麼多成熟且經歷練的共產黨員都無法對毛澤東說不,那麼我們怎可責怪尚無獨立思想的青少年?再說,又是什麼原因讓那些黨員無法對毛澤東說不呢?我想這是因為權力過於集中在毛的身上的原故,讓大家沒有勇氣也沒有能力去說不,我們可以說文革的另一個沃土,是獨裁。
在獨裁的體制下,最上位的領導人,不是成王就是敗寇,結果太兩極了,所以在上位的人就要不計一切地捍衛自己的權力,因為倒台的下場是悽慘的,連同下面的人都遭殃。如果走法治社會,那麼一切就由法來維繫,只要不犯法,誰都不能把誰怎麼樣,你也無須為失去權力而害怕,當然這樣的國家政體,就不會是,也不當是極權統治了。
我覺得應該深刻地研究文革,而不只是去究責。如果它是歷史的共業,那麼就研究如何能避免悲劇再發生。告知現在的年輕人,曾發生在過去年輕人身上的事,訓練年青人的思辨能力,不要人云亦云。在古代,學生的思辨訓練是很重要的,思辨不是要年輕人聽話,不是要年輕人怎麼想,卻要教導年輕人從人類社會過去的歷史經驗中反思,這要經過大量的閱讀與哲學訓練,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尊重別人怎麼想,也要勇敢地說出自己怎麼想,最後的選擇是多方力量影響的結果。
在查找王國維的資料時,我注意到了與王國維在北京清華同事的一位學者,他幫王國維寫了一段輓聯,我被這段文字的深刻思想給吸引,陳寅恪。陳寅恪也是死在文革的迫害下,當文革的旋風掃來時,他已是一個雙目近乎失明,兩腿不良於行的老人。由他的文字及他的風評,我相信他是一位極其溫良恭儉的學者,但對他的迫害是殘酷的,我看到那段文字之後,淚水禁不住地流了下來,這世界怎可有這樣的事,令人驚駭。
鬥倒了法王路易十六,就來了羅伯斯比。
鬥倒了蔣介石,就來了毛澤東。
其實閻王有時不那麼可怕,就只怕康生、江青這樣的小鬼。
當社會失序,法令不行,人人禁聲,為求自保,這樣的小鬼就橫行了。
小鬼不是被激生出來的,他她們一直都在,在我們周遭,在社會的各個角落,他她們代表著人性的弱點,在混亂的時空背景下,他她們就出頭了。
如果法西斯、文革、紅色高棉這樣的事情,是寫在人性裡頭的(總體人性),那麼所有的人都應該好好地研究它,如果我們不去徹底了解人,我們怎麼能預防這樣的事情再發生。要避免某種疾病,我們就打預防針,當你如歷實境地經過文革、法西斯,在你的血液裡就有了抗體。光是責備已經經歷文革的人是沒意義的,這種行為就像把已經有抗體的人抓來再打一次預防針。
參考資料
P.S. 寫文革並非為了某個特別政體,而是認為這是人類全體的事。
反復的思考之後,我認為社會國家應該提供文革加害者贖罪的機會與平台,促成個人、社會、國家之間的和解。
反復的思考之後,我認為社會國家應該提供文革加害者贖罪的機會與平台,促成個人、社會、國家之間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