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的司法。 KP案

背景:郝市府與柯市府的恩怨

⋯ 2024年4月,台灣民眾黨主席、前臺北市市長柯文哲指控前任市長郝龍斌涉台智光弊案[8],郝龍斌隨後反控柯文哲在京華城給予不當容積獎勵,相關爭議急劇升溫[9]。5月,臺北市議員鍾小平至臺北地檢署告發,北檢以「他字案」展開偵查[10]。至12月,檢廉單位查出多名涉案人員涉嫌圖利,包括柯文哲、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另中國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查出收受賄賂與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交付的直接證據,柯文哲市府時期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郝龍斌市府時期任臺北市政府兵役局局長朱亞虎等7人亦同被列為涉案嫌疑人,裁定羈押並限制接見、通信[11][12]。全案已有柯文哲等22人列為被告遭調查。


起訴22人

傳喚2-300證人

北檢廉政署(檢廉)起動調查


2024/8/31 日晚間,北檢認為柯文哲、彭振聲因涉嫌收受賄賂、圖利等罪且有滅證、串證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4/9/2 北院裁定證據不足,柯文哲無保飭回。彭振聲羈押2個月調查。邵琇珮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


北檢在補強證據後,向法院提出抗告狀[12]。兩抗告案皆轉呈臺灣高等法院,並在當日晚間獲高院受理。


9月4日,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原裁定有瑕疵,檢方抗告成功,撤銷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


北院在隔日下午(9/5)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二個月,送往臺北看守所。


🩸此後就在北檢無限抗告,地院裁定,和高院裁定中往復。


9月6日,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彭振聲、沈慶京、吳順民、應曉薇所提出的抗告,羈押禁見確定[100][101]。9月9日,柯文哲放棄抗告,羈押禁見裁定確定[102]。


⋯⋯


起訴

12月26日,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帶領7位檢察官包括林俊言、黃琬珺、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黃則儒、陳玟瑾共同偵辦。[37]最終,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包括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端木正、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等共11人。


🩸一般檢察官起訴後,視為證據已到手,嫌疑人可被釋放,鄭文燦就是這樣。但檢察官⋯


12月27日,臺北地院接押庭裁定柯文哲等五人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其中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133]。晚間,臺北地檢署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14]。

12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15]。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分別提高至7000萬、1億、3000萬、2000萬元交保,且皆必須要配戴電子腳鐐[16]。30日下午3時許,柯文哲湊足交保金,成功交保[134]。12月31日,臺北地檢署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的交保裁定二度提出抗告。

2025年1月1日,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再次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17]。1月2日晚間6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第三次羈押庭。同日晚間11時,法院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全部羈押禁見[18]。2025年1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抗告駁回。同月,被告邵琇珮在準備程序庭承認檢方指控並轉為污點證人。[135]


🩸一頓操作後,有些嫌疑人認罪轉污点證人,還押的有不認罪的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


⋯⋯


🩸被羈押在環境惡劣的看守所一年,(一般人有刑確定就是去監獄了,監獄的環境比看守所好,像這種羈押一年的實屬非常。)


9月8日中午12時20分,柯文哲被押抵北院,廠商人員在柯文哲的左腳踝安裝電子腳環,地院也完成通報海關柯的限制出境出海令。下午2時20分,柯文哲辦保完畢獲釋,在被收押禁見363天後重獲自由。


疑問❓

🩸檢察官可以無限上訴嗎?有國人就因為便利超商裡幾十元的小東西,被認為偷竊,遭起訴,不認罪,數十年過去了,還在跑法庭。馬前總統現在還在跑法院,沒有任何定罪,律師費上千萬,這是合理的事嗎?


🩸檢察官的升遷制度,本來做一樣的工作就應有一樣的位階與職權,否則上級插手,案子就辦不下去了,吳宗憲前檢察官很有經驗呀!所以檢察官體制也應該改革。這次的林俊言檢察官,起訴後獲得升官,把起訴書丟給下一手,連後續蒞庭澄清起訴書內容都不用,這是不是增加法官辦案難度,要不然,從頭到尾這個案子就是配合上意的走過水,負責任的檢察官,誰會這麼做呢?


🩸台灣的法院分地院,高院,最高法院。但,這應該不是級別之分,應是基於保護嫌疑人不被不當論刑或不當審判而給的另一個視角的機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可以壓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可以壓地院的結構體系。如若,那法官還有自由心證嗎?


台灣法院的審理程序

審判的過程主要包含準備程序、審理程序、辯論程序,最後進入評議和宣判。在準備程序中,法院會釐清案件爭點與證據範圍。接著在審理程序中,會進行證據調查,包括訊問證人、鑑定人等。完成證據調查後,進入辯論程序,各方律師會就事實、法律及科刑範圍進行辯論,最後由被告進行最後陳述。最後,法官(或與國民法官一同)會進入評議,討論案情,並依法進行裁量,最終在宣示日宣判判決。 


🩸所以一個案子有時會拖很久,如果攝入政治,真的可以磨死人。


以下 2025/10/28開庭後民眾黨記者會

https://youtu.be/PLI-GBpIXrY?si=CdZtQp7sO6y67WXL

https://youtu.be/CAtqH7baxpI?si=6uCp_Sq9wVkYf4VL


北檢起訴書

https://www.tpc.moj.gov.tw/media/383833/1131226%E8%87%BA%E5%8C%97%E5%9C%B0%E6%AA%A2%E5%81%B5%E7%B5%90%E6%9F%AF%E5%A7%93%E8%A2%AB%E5%91%8A%E7%AD%89%E4%BA%BA%E6%B6%89%E7%8A%AF%E8%B2%AA%E6%B1%A1%E6%B2%BB%E7%BD%AA%E6%A2%9D%E4%BE%8B%E7%AD%89%E6%A1%88%E4%BB%B6%E6%96%B0%E8%81%9E%E7%A8%BF-%E5%AE%9A%E7%A8%BF%E7%89%88.pdf?mediaDL=true&fbclid=IwZnRzaANthgFleHRuA2FlbQIxMQABHqeoZ8zEdgPHSwDfLGEpvWWwRAgNCrSottHdV-siiE1Lv9ccICgeWmr-X-8P_aem_WHDCafvIewr4O_PSZvKK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