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沒有那麼怕狗。但自從一件事情發生後,我開始了解狗的威力。
「動物奇觀」總告訴我們,犬類的下顎非常有力。是的,我家的「我家」也是的,牠可以咬破任何牠喜歡的骨頭,包括豬骨。但我並不怕我家,因為牠是我家的狗,而且總是對我微笑。但自從一件事情發生以後,我開始理解並意識到狗可以殺人,只要牠們願意,尤其在群狗的躁動下,牠們可以瞬間致人於死地。那麼,到底是什麼樣的事,讓我產生這樣的理解?
事情還是回到我家。我家是一隻懦弱的狗,做為狗主人,我還真慶幸牠很懦弱,這樣才不會幫我們惹事。附近的鄰居,養了一隻孔武有力的狗,結果咬死人家的雞,被雞主人登門興師問罪,鄰居氣到生病,從此狗被禁錮,卻常聽牠吠叫的聲音。別小看狗咬死雞這件事,
「野狗咬雞」,為求一飽,「家狗咬雞」,卻為好玩。村裡曾有一戶人家養雞百來隻,被狗一夕間全部咬死,為什麼死傷那麼慘重?中國有一句成語,「狐群狗黨」,對不起,它不是用來形容人的,那是引申,狗真的會結黨,這是我數次在村莊裡眼見為實的,一群狗做樂,咬死百來隻雞。
說了半天還是沒說到正題,實在是因為說起狗的事,真是罄竹難書啊!話說我家這麼一隻膽小懦弱的狗,平時無事就是在自家園子裡享受清風暖日,很少出去惹是非,但有一件事牠就是很堅持,牠不在自家園子裡上廁所,一定要跑出園子外上,這點我也很困擾,好在園子附近是農地,不在意牠出去施施肥。有一天早上,牠出去施肥的時候,正遇到一群狗,出於領域性,牠對群狗吠叫,正好領頭的哪隻狗是一隻年輕且塊頭大的狗,說到這,我不得不說,狗跟人的相似性,領頭狗就像人類群體中的頭頭,有的頭頭是因為想要保護弱小變成頭頭,有的頭頭則自恃其兇狠成為頭頭,當然啦!保護弱小有時也得兇狠。但仁慈跟兇狠的差別在於,當你有武力動口去咬別人時,下口的輕重度,我家以前也不是沒被咬過,但都只是示警性的咬,不是什麼大傷口,但這次遇到的狗,因為年輕,想要在狗群中樹立威望,牠對我家下重口。我家在園子外被咬,一路哀鳴回來,我開門探視,那隻狗還跑進園子,繼續追擊我家,我拿棍子大力揮舞喊叫,那隻狗才悻悻離去。
我家蜷縮著身體躲進牠的窩,我回頭檢視牠的傷口,這才驚覺事態嚴重,牠的後腿,整塊皮連肉被撕裂開來,那皮,單側的長度近十公分,還好沒傷到動脈,整個傷口裡汪著血,我這時才理解,什麼叫,狗的下顎很有力。
過往,在群體中,也曾聽過愛護動物的人說過,他們說,狗不輕易咬人,被咬的都是壞人,也就是心腸不好的人啦。為了怕被認為心腸不好,我從此離狗遠一些,免得哪一天被狗咬了,還被說,是為心腸不好的證據。直到有一天,一位朋友被狗咬了,從此這種說法不攻自破,因為我那位朋友,向來是最小心翼翼,從不口出惡言,凡事都為別人著想的人,居然被狗咬。由這件事看來,若說我們的國家是先進國家,我是一點都不相信的,連前述這種荒謬的說法,都有人相信,而且流傳!!!!!!!!!!!!∞
唉!對我來說,最大的不幸是,別人的腦袋淹水,我的腦袋也跟著進水,所以寫這篇文字,是為了懺悔。
有了那麼一大篇前言,我終於可以進入今天的主題,「在台灣,做為一個人,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嗎?」
我這人有一個不能稱習慣的行事,就是喜歡騎著機車在村子裡田地裡轉悠。慢速的機車聲常啟人疑竇,尤其是狗的疑竇。村子裡現在有很多外地來的新住民,他們不喜歡住在村子裡,喜歡住在田地裡,享受離世隔群的隱幽,當然我也喜歡,但問題來了,住在田裡的狗,對這慢速機車聲則不領情,甚至視如寇讎。若遇到養一群狗的人家,眾狗狂吠,好像遇到仇人一般,追著你的機車齜牙裂嘴,你會不怕嗎?說實話,我真的怕得不得了。以前我年輕的時候,還是一個學生,還沒買機車,騎著腳踏車被一群狗追,光是那仇深海大的吠叫聲,就讓我嚇死了,不知如何,只能當下大聲尖叫,期望這一群狗中的一隻狗的狗主人能出來解我之危。
現在的我,騎著機車被不期然而出的狗追,或許我還可以加快油門而去,但年紀坐五望六,也不由得不悲哀,萬一哪一天我老了,身手不靈活了,機車把頭扶不穩,輕則斷骨,重則身亡,誰來伸張我的正義。如果在這個國家連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那它還真不是一個先進的國家。
但是,如果怕狗惹事生非,就把流浪狗都抓起來是對的做法嗎?其實我並不想對這個議題去做過多的評判,但根據我過去的觀察,兇狠的狗,多半是人養的,「狗仗人勢」還真一點都不錯。而流浪狗的產生還是因為不負責任的飼主。根據這兩項觀察,最後的結論都指向了人,是的,「人」才是最大的問題。
如果要我們的社會更好,我其實不願意任意屈就個人自由而降低法治精神,就算自由也應在不傷害別人為前提而為之,那些不約束自己的狗,隨便棄養的飼主都已經侵犯和傷害這個社會了,此種行徑,怎能小覷。個人也支持社會立法,要飼主負起他們應負的責任,隨便繁衍,隨便棄養也該究責。小狗出生,沒有做植入晶片的動作就隨便送人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應予譴責。愛護動物不是口號,飼養動物也不代表自己便是善男信女的圖騰,唯有謹慎思考,負起責任的人才是文明的人。